服务条款

最后更新: 2026年4月

1. 协议接受

通过访问和使用 Everland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服务,您同意受本服务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条款的任何部分,请勿使用我们的服务。

2. 服务描述

Everland Technology Limited 提供以下服务:

  1. App开发服务(iOS、Android、跨平台应用)
  2. 信息咨询服务(数字化转型、技术架构等)
  3. 定制化技术解决方案
  4. 相关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3. 服务条件

3.1 客户资格

为了使用我们的服务,您必须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设立的组织。如您代表任何实体,您声明您有权代表该实体接受本协议。

3.2 注册信息

在使用某些服务时,您可能需要提供准确、完整和最新的信息。您同意维持信息的准确性,并对所有使用您账户的活动负责。

4. 知识产权

4.1 公司知识产权

本网站及其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形、标志、按钮、图像、声音、音乐等)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

4.2 交付工作成果

开发完成的App及相关技术文档的知识产权根据具体合同条款确定。除非另有协议,客户获得最终交付版本的许可使用权。

4.3 第三方内容

我们的服务可能包含第三方内容和资源。我们对第三方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服务费用与支付

5.1 收费

服务费用将在与客户达成的合同中明确列出。除非另有说明,所有价格均以港币计价。

5.2 支付方式

客户同意按照约定时间表支付所有费用。逾期付款可能导致服务中断。

5.3 税费

除非另有说明,费用不包括任何适用的税费。客户负责支付所有适用的税费。

6. 保密

6.1 机密信息

双方将对对方提供的机密信息保密,仅将其用于执行本协议的目的。

6.2 保密期限

机密性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继续有效,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7. 免责声明

7.1 服务"按原样"提供

我们的服务按"现状"和"可用状态"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公司不保证:

  1. 服务不会中断或无错误
  2. 任何缺陷都将被更正
  3. 服务将满足您的特定要求
  4. 通过服务获得的信息是准确或可靠的

7.2 类型及范围

对于由您对本服务的使用引起的任何损害,公司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附带、特殊或后续的损害。

8. 责任限制

公司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数据丢失或业务中断,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的总责任不超过您在过去12个月内向我们支付的金额。

9. 用户责任

9.1 合法使用

您同意仅以合法目的使用我们的服务,不得:

  1. 上传、传输或分发任何非法、恶意或有害的内容
  2. 进行任何可能损害、中断或损害我们服务的活动
  3. 尝试获得未授权的访问权限
  4. 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9.2 账户安全

您负责保护您的账户和密码安全。对所有使用您账户进行的活动,您承担全部责任。

10. 服务中断与修改

公司保留在任何时间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服务(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或承担任何责任。公司还保留在任何时间更新或更改本服务条款的权利。

11. 知识产权侵权通知

如您认为本网站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提供详细的侵权信息。我们将及时调查并采取适当行动。

12. 合作与项目管理

12.1 沟通与反馈

客户应及时提供反馈和指示,以确保开发过程顺利进行。延迟的反馈可能影响项目时间表。

12.2 范围变更

项目范围的任何变更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可能影响费用和时间表。

12.3 验收标准

交付的工作必须符合既定的验收标准。客户有30天的时间来测试和反馈问题。

13. 终止

13.1 终止权

任何一方可在提供30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立即终止可能会因违反本条款而发生。

13.2 终止后

终止后,客户应支付所有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和已产生的费用。

14. 分离条款

如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该部分应被分离,但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

15. 法律与管辖

本服务条款应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任何纠纷应提交香港仲裁委员会或香港法院处理。

16. 完整协议

本服务条款连同任何相关的具体项目合同构成了您与公司之间关于使用公司服务的完整协议,替代所有先前的协议或承诺。

17. 联系方式

如对本服务条款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邮箱: admin@everlandapps.com
地址: UNIT 1022A, BEVERLEY COMM CENTRE, 87-105 CHATHAM RD SOUTH, TSIM SHA TSUI, HONG KONG